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豫建函〔2024〕209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工程項目信息管理和審核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項目信息歸集
(一)房屋市政工程。省內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在建項目應于施工許可證發放后3個月內,由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任一參建單位通過省平臺工程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將項目基本信息、合同信息、施工圖審查和施工許可信息首次錄入省平臺,其他單位可后期完善本單位相關內容?,F有在建項目錄入時間可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3.0版審批的新開工項目,項目信息自動通過工程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共享至省平臺。省平臺將獲取的在建項目信息推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全國平臺)。項目竣工驗收后,參建單位可補充提交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備案、業績指標、個人業績等相關信息。
(二)其他工程項目。省內已經竣工驗收的礦山、電力、冶金、石油化工、機電等其他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在申請企業業績確認時,需提交立項批復、項目合同、竣工驗收、工程款支付憑證等文件資料,以及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業績真實有效和竣工驗收合格的書面意見,沒有明確行業主管部門的,可由建設單位出具書面意見。經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向書面意見出具單位確認屬實的,可將項目信息歸集至省平臺。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專業工程項目,由交通運輸、水利、通信等專業部門確定業績確認方式。
(三)專業分包工程。依法從總承包單位承接專業工程的分包單位,可在已進入省平臺的工程項目信息基礎上,登記分包工程的合同信息、業績指標和個人業績等內容,上傳分包合同、經監理單位確認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分部分項驗收記錄、工程結算單、工程款支付憑證等材料。建設單位依法單獨發包的專業承包工程按照總承包工程信息歸集要求執行。屬于房屋市政外其他工程項目專業分包工程的,還應提交相應行業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出具的業績真實有效和竣工驗收合格書面意見。
(四)歷史業績補錄。省內已經竣工驗收但未歸集至省平臺的工程項目,符合法定基本建設程序的,企業可通過省平臺工程項目信息管理系統補錄新增工程項目信息,補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企業需要對已經歸集至省平臺和全國平臺的工程項目補充業績指標和個人業績的,企業補充及主管部門審核流程與歷史業績補錄流程相同。個人業績由參建單位錄入,根據擔任的不同職務,提供任職期間勞動合同、社保明細、項目任職文件、竣工驗收備案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經審查合格的相應施工圖設計文件等相關資料。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等人員發生變更的,應填寫變更情況,提交經建設單位同意的變更材料。
二、工程項目信息分級
(一)信息等級標準。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對工程項目信息區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級的主要依據為數據產生或審核的行政主管部門層級。其中,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為A級信息,由省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為B級信息,由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為C級信息,由建筑市場主體填報但未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為D級信息。信息分級的對象具體到工程項目各業務環節,同一工程項目的不同業務環節信息可根據具體情況定為不同的數據等級。
(二)信息等級確認。企業根據實際需要申請相應的項目信息等級。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企業資質的業績或省廳直管項目可申請定為A級,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企業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可申請B級。無申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資質需求的業績,原則上按照項目監管部門確定業績等級,省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資質審核明確要求業績等級為B級的除外。
(三)信息等級變更。在全國平臺已經確定信息等級的工程項目,企業因資質申報需要申請業績等級變更的,可以通過省平臺工程項目信息管理系統提交業績等級變更申請,經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后,進行等級確認。
三、工程項目信息審核
(一)嚴格審核管理。企業對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企業錄入的工程項目信息應當嚴格審核把關,認真核對所有環節具體信息,可結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平臺或勘察設計質量監管平臺進行核實,不能通過系統核實的,要開展實地核查。其中,申請A級的工程項目信息需符合法定基本建設程序,填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內項目編號,未進入該系統的項目,由省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同級其他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實地核查,上傳核查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的實地核查表。
(二)提高審核效率。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等信息平臺建設與運用,杜絕工程項目審批“體外循環”,主要依托信息系統核實項目信息,提升工程項目信息審核效率。自收到工程項目信息審核申請起,省廳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省轄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不含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書面意見時間)。確認通過的工程項目信息在省平臺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自動推送至全國平臺。不予通過的,審核部門要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
(三)不得隨意刪改。經審核確認的工程項目信息,原則上不得勘誤、刪除。確因信息錯誤、變更需要勘誤的,企業應在全部工程項目信息完成錄入后一次性向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勘誤申請,提交變更后的施工許可證或竣工驗收備案資料等印證材料,由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逐級上報省廳,變化記錄系統永久保存。除工程爛尾、合同解除、項目拆除等原因外,不得申請刪除工程項目信息。刪除虛假業績的,相應審核部門要一并提交對相關責任人處理結果。用于資質申報的業績,無論資質是否審批通過,申報業績均不得勘誤、刪除。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增強服務意識,壓實審核責任,加強廉政風險防控,防止虛假工程項目信息入庫。將虛假項目信息錄入省平臺的,嚴肅追究有關企業責任,記入我省建筑市場不良信用信息,并將相應工程項目標注虛假項目。涉及審核人員違紀違法的,相應主管部門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并向省廳報告有關情況。
(二)各省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對申請確認為B級的工程項目信息制定審核流程與實施細則,指導、監督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省廳要求及時、準確做好工程項目信息歸集與審核確認工作。
(三)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