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保聯系工作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豫政辦〔2024〕58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保聯系工作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9月24日
河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保聯系工作機制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的精準指導服務,切實提升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壓實行業主管部門、屬地政府、監管部門及重點單位責任,形成消防安全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重點單位包保聯系工作機制是指:對一、二級重點單位各明確1名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1名鄉鎮(街道)工作人員、1名消防部門監督執法干部和1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聯合指導組,對三級重點單位各明確1名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1名鄉鎮(街道)工作人員、1名公安派出所民警、1名消防文員和1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聯合指導組,開展分包聯系指導工作。
第三條 縣級政府負責統籌確定包保聯系人員,其中一、二級重點單位由消防部門牽頭,三級重點單位由公安部門牽頭,分別會同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組織實施。行業主管部門、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必須為在編在崗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由重點單位負責明確,可以是重點單位聘請的消防專家或者是具有相應資質、為重點單位提供消防技術服務的執業人員。各級消防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及鄉鎮(街道)要明確1名班子成員,統一負責本部門、本級包保聯系工作,組織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
第四條 對無行業主管部門的重點單位,由縣級政府按照職能靠近和業務相近的原則,堅持“誰主管誰分包、誰為主誰分包、誰靠近誰分包”,確定分包行業部門。
第五條 對行業主管部門實行省、市、縣分級管理的重點單位,可按照分級管理范圍確定行業主管部門包保聯系人員。
第六條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作“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責任公示牌”。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七條 包保聯系人員共同負責指導重點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指導其加強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培訓演練、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等工作,自查自糾消防安全突出風險,落實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包保聯系人員和重點單位填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工作指導記錄表》。
第八條 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一)按照本部門、本系統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導重點單位辨識火災風險,落實消防安全管控措施。
(二)每半年至少對重點單位開展1次實地指導并提出工作建議,重點指導重點單位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重點崗位人員職責,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指南、火災風險防范指南、火災風險檢查指引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
(三)每半年至少與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1次座談會商,通報行業系統近期火災形勢,了解掌握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問題整改、培訓演練等工作開展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四)督促重點單位強化“兩會”、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管控措施,加強巡查檢查、培訓演練、值班值守等工作。
第九條 鄉鎮(街道)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一)每月至少督促重點單位開展1次自查自糾行動并提出工作建議,指導重點單位重點查看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施、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電氣線路是否私拉亂接,電動自行車是否違規停放、充電等動態隱患問題。
(二)每季度至少對重點單位開展1次實地指導并提出工作建議,按照鄉鎮(街道)消防安全服務中心工作指南要求,指導重點單位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三)每半年至少對重點單位開展1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結合典型火災案例以案示警,增強重點單位人員消防安全意識。
(四)每年至少組織重點單位開展1次滅火和疏散演練,重點加強夜間、節假日期間和重點部位等專項疏散演練。
第十條 消防監督執法干部主要職責:
(一)每年至少對重點單位開展1次實地指導并提出工作建議(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實地指導),重點指導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聚焦火源氣源電源、易燃可燃裝飾裝修、動火作業等致災因素,加強防火巡查檢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等,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制。
(二)指導重點單位結合場所規模特點、火災風險、滅火力量和消防設施等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向所在聯合指導組人員提供消防安全業務知識指導,并對本組人員開展業務培訓。
(四)每年至少組織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1次消防安全專題培訓。
第十一條 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消防文員主要職責:
(一)每年至少對重點單位開展1次實地指導并提出工作建議(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實地指導),重點指導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確保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完好有效,加強消防“生命通道”等重點環節管理,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制。
(二)共同指導重點單位結合場所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共同向所在聯合指導組人員提供消防安全業務知識指導,并對本組人員開展業務培訓。
(四)每年共同組織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專題培訓。
第十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主要職責:
(一)為重點單位提供消防設施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業務培訓等消防技術服務,并對服務質量負責。
(二)配合其他包保聯系人員參與指導及巡查,提供單位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情況信息、問題隱患及整改建議。
(三)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水電維修工、微型消防站人員等重點崗位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業務培訓,重點培訓消防設施設備操作使用、檢查維保等內容。
第十三條 省消防救援總隊、行政審批政務信息管理局負責共同開發建設全省重點單位管理系統,并做好系統維護更新工作,實現重點單位管理和包保聯系工作機制平臺化運行。
第十四條 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要加強統籌調度、督促指導,定期對包保聯系工作情況進行調度;對履職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門加強督辦提示,并將包保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切實提升工作質效。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河南省落實落細安全生產“三管三必須”若干規定》等文件,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等要求,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各地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相關人員職責分工,強化落實指導、會商、培訓等工作措施。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試行期限為1年。
附件:
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責任公示牌樣板
2.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工作指導記錄表